露天烧烤摊污染环境被举报 官方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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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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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润儿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省长留言 |
人民网北京8月5日电 (记者杨高宇)近日,河南新乡一名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封丘县有烧烤摊扰民,希望相关部门治理。他说:“近段时间县政府取消了露天烧烤,对于我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可是老范刀削面对面那个百年炒鸡夜市,依旧在胡同口隐蔽露天烧烤,城管局很难发现。”
对此,新乡市委办公室回复称,经封丘县城管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夜市的确存在一露天烧烤摊。封丘县城管局已将该露天烧烤摊的炭火烧烤炉进行暂扣,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感谢你百忙之中看到我的留言!我是封丘县城区的住户。近一段县政府取消了露天烧烤,对于我先的整体环境是好的!大街上没有乱摆东西的了群众很满意!城管局的同志辛苦了,晚上10点左右还在上班!可是老范刀削面对面那个百年炒鸡夜市,依旧在胡同口隐蔽露天烧烤,城管局很难发现。两个烧烤炉白天也放哪里,别人的烧烤摊都不敢在外面摆烧烤炉更加不要说白天了,可是他24小时在哪里放着还有一个净化烧烤炉,城管局的同志检查的时候他不烤,等走了继续乌烟瘴气的烤,不是说不让露天摆烧烤炉吗好像跟有人通风报信,附近商户也很是烦恼,全县这么多烧烤炉已经取缔,为什么他家可以烤呢乌烟瘴气的,他是不是一个典型违反县政府的规定!为什么县政府不处罚。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封丘县城管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夜市确存在一露天烧烤摊。封丘县城管局已将该露天烧烤摊的炭火烧烤炉进行暂扣,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下步,封丘县城管局将对县城主要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城区露天烧烤反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14年按揭买了信阳左岸国际的房子,至今已经违约半年期还没有交房。并且拒绝赔付违约金,父母辛苦半辈子的钱买的房子,现在房贷都付了一年多了,白纸黑字的合同开发商不承认。并且说想退房就去起诉他。我们现在租着房子,还得交房贷真的无力起诉。希望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我们一下。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经市房管中心调查,开发商承诺,愿意退房的业主,将协助退房并赔偿同等时期的的银行利息;不愿意退房的业主,将尽快交房,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部分违约金。
【网民留言】
我是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小陈庄人。因牧原在我村建一大型养猪场,污染很严重。村民家吃的水都是黑色,有很多田地被污染种不成地,沟里地下都是企业偷排的污水。现在一到夏天村内纹子很多,有好几户村民得病,去县医院说是吃的水有关,请老爷们来管一管。为了我们世代生活的地方,子孙后代健康,请大家去我村看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7月25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宛城区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南阳市胖胖牧业有限公司是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于2015年7月,建设前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审批时间为2015年2月6日。该公司按照审批要求进行了建设,现存栏生猪5000头,配套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1套、干湿分离机1台、500 m3的调节池1座、六级沉淀池(400m3)1座共2400 m3、厌氧池1座共2400 m3、沼液贮存池1座4500 m3、堆粪棚1个300m2,配套建设了40000 m2的大棚蔬菜基地,并在场区周围流转了500亩土地种植大田作物,40000 m2的大棚蔬菜基地和500亩土地能够满足该养殖场所产生的沼液消纳需要。该场污水先进入调节池进行浓度调节,然后用污水泵提升进入干湿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挤出的固态粪便堆放于堆粪棚进行发酵成有机肥用于大棚蔬菜基地施肥,污水进入六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后进入厌氧池进行15天的发酵后用水泵输送至沼液贮存池贮存,该场每天产生污水量约50吨,4500 m3的沼液贮可满足该场90天产生的沼液贮存需要,该蔬菜基地和周围农田在3个月之内必须抽取沼液进行灌溉施肥,沼液是优质肥料,该公司配套有足够的沼液消纳农田,该公司从主观上舍不得沼液流失,更不会偷排;该沼液贮存池高出地面1米,周围雨水不会进入沼液贮存池,加之该场沼液贮存池经过防渗膜处理,所以从客观上该场沼液既不会进入地表水体,也不会下渗进入地下水体,基本不存在污染周围沟渠和井水的问题。 关于“村民反映多数地被污染种不成,沟里地里都是企业偷排的污水”问题,是由于前一段用沼液浇灌土地做底肥种大田萝卜白菜,刚浇灌了沼液,还没有来得及耕种,遇降雨造成少量沼液排入附近沟里,现正在清理中。该公司表示今后施肥将根据天气情况,雨前坚决不灌溉,坚决杜绝沼液外流现象。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濮阳市康居花园的一名业主,康居花园是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后续服务却因缺乏监管变成了一项坑民工程。存在问题如下:1、物业费过高,康居现行收费为1.2元/月/平方米。放眼全濮阳,包括商品房在内有几个小区收如此高的物业费?《物业法》有明确规定一级物业收费1.00元/月/平方米,四级物业收费0.35元/月/平方米,请问凭康居花园的霸王物业(不交物业费就给业主停水断电)乌龟服务(报修门锁两个月时间一拖再拖)收1.2元的物业费标准从何而来? 2、水费标准不合理,康居现行收费为7层以下2.6元/立方米,7层以上3.6元/立方米。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使用的煤水电气、公共交通、通信、教育收费,仍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而康居花园自开始交房至今一年多的时间,水电气一直没有交付国家公共事业部门管理,且大肆调高收费标准,不按照物业定的标准交付费用便给业主停水断电,请问是谁给了物业公司停业主水电的权利? 3、房屋质量堪忧(前段时间濮阳大风,刚建成一年多的康居花园楼房外保温墙脱落,造成楼下汽车被砸坏)。地下室严重积水,多处污泥堵门,多次向物业反映无任何作为。管道多次多处破损造成停水现象,现在的情况是入住业主不到五分之一呢,如果全部住进来之后,管道会不会更加不堪重负,动辄停水停电,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何谈民生?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我们本身就是因为经济紧张住房困难,又借钱又贷款地举全家之力买一套小房子本身就很不容易,现在却被各种无理收费压得喘不过气,请领导重视,治理康居花园的霸王物业,希望各项收费能回归濮阳正常标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龙区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等有关规定,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放开管理,实行市场调节。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费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其制定收费标准。经物业公司与开发单位协调沟通,由开发单位给予补贴首个收费周期,优惠一个月物业服务费。若网友仍对物业费不满,建议您和小区其他业主,共同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收费标准等问题。 2、关于水电气的问题,高层居民用水因自来水公司管道压力难以满足住户需求,楼宇设计时,配套了自来水二次供压设备系统,设备运行的耗电、维保费用本着“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经过对系统运行费用的测算,高层住宅生活用水每立方米应分摊1.00元的设备运行费。物业仅对个别业主水管爆裂现象停水,且物业公司多次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将小区供水移交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但自来水公司因小区有二次供压设备不予接受。康居花园供电系统已移交供电局,物业无权停电,若再次发生停电现象,业主可拨打供电局服务热线。 3、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康居花园项目是我市保障性住房住房项目,其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都是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查验的,房屋质量完全符合与国家相关技术规范。5#楼外墙脱落属于个别现象,经物业公司与施工方积极协调,与车主达成维修协议,且一个月前已将所有维修费用交付于车主,得到了车主的高度谅解。 下一步,已责成物业公司将提高员工岗位作业标准,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将积极关注每一位业主的生活需求,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要投诉的问题是村村通道路的问题,我们村的修路款也拨下来了,也招标了,就是不修。这事都拖了3年了,说今年7月动工,也测量了,就是不修。我是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固县镇新庄村十家沟组村民,为何一条路3年了都没有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7月28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桐柏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固县镇新庄村吴庄组道路建设已纳入南阳市桐柏县毛集等四个镇土地整治项目(2014年度)。桐柏县毛集等四个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已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招标,至今未实施原因是:该地区系水稻主产区, 项目有坑塘护坡建设、提灌站、漫水桥等,现在实施会对原有水利系统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对今年水稻生长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该项目已安排在水稻收割后立即实施。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范县棉麻公司13号楼是合法建筑,而且是住建局的监理和验收,我们住户缴纳了各种税费,并且在房产所办理完了各种手续,就等发证,迟迟不发,才知道我们的土地被有关人员转让给了开发商,我们住户根本不知情,隐瞒了半年多。望省领导派纪检部门插手查处有关部门人员,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发放我们的房产证。2014年6月30日,经范县棉麻公司申请,范县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审核,范县棉麻公司家属院(范县供销家苑小区)13号楼纳入了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当时该楼房的土地使用权人为范县棉麻公司,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该楼28户业主(共30户)根据《范县处理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4〕1号)要求,2014年按每平米150元(含土地出让金)打捆缴纳了税费。2015年9月28日,该楼28户业主办理了房屋初始登记,并办理个人房屋登记。至今房产证没有发放到手,我们申请多次后,范县县政府为了维稳,才要求范县住建局出台了范住建2016【8】号文件,说是发放房产证,收回濮阳市昌盛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县纪检查处有关人员非法转土地的罪行,但至今没有结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范县县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问题属实。2014年6月25日,范县处理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就解决范县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根据《关于处理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濮政〔2012〕50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7号)、《范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5号)、《范县处理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4〕1号),解决范县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6月30日,经范县棉麻公司申请,范县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审核,范县棉麻公司家属院(范县供销家苑小区)13号楼纳入了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历史遗留问题范围。经调查,当时该楼房的土地使用权人为范县棉麻公司,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该楼28户业主(共30户)根据《范县处理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4〕1号)要求,按每平米150元(含土地出让金)打捆缴纳了税费。2015年9月28日,该楼28户业主办理了房屋初始登记,并开始办理个人房屋登记。在该楼业主办理个人房屋登记过程中,濮阳市昌盛置业有限公司对办理范县棉麻公司小区13号楼房屋登记提出了异议,并提供了《土地使用权证》,该证显示范县供销家苑小区13号楼的土地已出让给濮阳市昌盛置业有限公司,办证时间为2015年3月9日。因该楼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不一致,且濮阳市昌盛置业有限公司准备对该栋楼进行拆迁,县住建局房产所暂停为该楼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网民及范县供销家苑小区13号楼的其他业主已通过多种渠道反映上述问题。目前,县纪委正在进行调查,县住建局、县供销社也多次与濮阳市昌盛置业有限公司、范县供销家苑小区13号楼业主代表座谈协商,解决该楼的土地使用权争议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范县教委虽然年年查农村教师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可是,很不严肃,全县农村小学仍有大批人员找人代课,全县各乡镇都有这种情况存在。特别是教学点上的老师更是有恃无恐,有的联校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一些老师外出,这些老师自己外出打工,联校长或教学点校长随便找个人代课。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作为家长,我们不想葬送了自己的孩子,特向您反映这一情况,敬请您管管。管好这一行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范县县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范县农村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中确实存在在编不在岗的现象,主要是因教师请病假、事假、产假,以及外出进修等,但也有个别教师无正当理由离岗,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把清理中小学在编不在岗工作抓紧抓好,要求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清理整顿工作。2016年,已开除了2名在编不在岗教师的公职、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教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对1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小学校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为切实加强范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范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继续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县教育、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大清查治理力度。县教育局实行班子成员和股室长包乡负责制,不定期到中小学检查教职工到岗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文件,对当事人和校长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顶风违纪、在编不在岗、在岗不爱岗、有损范县教育形象的个别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对占用学校编制在编不在岗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的规定,办理辞退手续。对因病假、事假、进修等原因长期离岗的人员,逐人核查,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考勤制度处理;对其中以病假、事假等为借口,长期不在岗的教师,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辞退、辞职或解聘手续。对清理出的吃“空响”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追回所领工资,统一上缴县财政。并通过特岗教师实施计划,逐步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加强中小学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倡爱岗敬业、自尊自爱、为人师表、改革创新、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通过职业观、职业思想、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在内的职业道德教育,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驾驭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强、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范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网民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回访。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南阳内乡山南村村支书刘X申伙同侄儿刘X在山南村非发挖山开采石子,导致水土流失,因为本村距南水北调丹江库区只有五六公里。本村化为禁牧区,怕污染!难道他们挖山开采石子都不怕污染啊?希望领导重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7月23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内乡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经查,内乡山南支书刘X申没有非发挖山开采石子。和刘X是叔侄关系。刘X与曹家组签订了挖山平路协议,挖山取石主要是用于平整入组生产道路。截至目前,断断续续挖山3次,均用于平整入组道路。现在已停止在辖区内挖山挖石平路。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谢书记你好:我们新乡市天下城小区已经停电停水20天了,物业一直在托辞拖延时间,现在又公布要1个月后才能送水送电,三伏天能让人生活的了吗。实在没办法了才向您求救,小区里的很多小孩老人都离开了小区,可我们上班族没地方去啊,请您百忙之中解决一下我们的危机,跪谢!已经交房4年了还没用用上正式电。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天下城小区共有5台变压器,经维修有2台已恢复正常使用,另外3台正在返厂维修,预计8月10日左右可以正常使用。高新区办事处和房管局针对居民反应的问题,已协调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近期召开见面会,进行现场会谈。
【网民留言】
咨询一下辉县市卫生局:非婚生子,如果沒有母亲身份证,医院能否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根据《2014年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讲义》规定:母亲没有身份证或护照以及被拐卖或非法入境等母亲信息不能确定的,不予签发。故网友反映非婚生子女且没有母亲身份证的,不能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如网友有其它疑问,可直接拨打辉县市卫计委妇幼科电话:0373—6237960进行具体咨询。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们是新乡市凤泉区建行家属院的被拆迁户,2016年4月,因为回迁和过渡周转金的问题, 政府和开发商给我们安排了两个月的周转金,到了6月份开始拖欠部分周转金,至今还欠百分之十五,截止到现在百分之百的拖欠,去政府部门索要,置之不理,以无钱为由把群众的利益放在一边,请书记帮忙为我们讨要我们的过渡周转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 2014年5月底原建行家属院剩余的7户签订了安置协议,进行了拆除。 宏铭公司就工程延期已作出5次承诺,安置户的过渡周转金由原来的3元/月/㎡增至现在的24元/月/㎡,这个数额已高于凤泉区的商用房出租标准,现过渡周转金已发放至2016年6月份,由于开发商资金困难6月份发了当月周转金的百分之八十五。 目前,凤泉区已和宏铭公司沟通,要求其尽快筹措资金,按时发放安置过渡周转金。公司财务人员表示,资金已筹备完毕,预计8月2日下午安置户就可以领取6月份和7月份所欠百分之十五的过渡周转金。经电话沟通,网友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我是新乡市立拓上海城小区业主,小区物业费1.2元/平方(高于新乡市规定的1元/平方),且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价格许可,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物业限制业主每月交水费或电费最多50元,这38度的高温限水限电还让不让人活了,物业的做法还有天理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5】35号文件(十一)款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亲爱的领导:新乡7月9日大雨,绿都枫景上东的开发商和物业不作为,因为在建工地施工问题,导致我们小区车库和地下室被水淹没。7月15日,大雨整整下过7天,车库的水才抽到脚踝位置,下面的淤泥直到今天25号还没清理干净。小区的小孩大量得病毒性皮疹和发高烧,甚至成年人也未能幸免。车库和地下室的损失开发商拒不赔付,人身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证。供电设施在地下车库,已经泡坏,开发商不予更换新的设备,把责任都推卸到供电局身上。我们不得不用着不稳定的临时电,酷热的三伏天,空调不能使用,电梯水电不正常,电梯困人时间每天都有发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获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1、由于中心配电室及3个分配电室进水,导致正式供电线路无法供电,小区全部为临时供电,限制大功率电器使用,启用大功率电器会引起跳闸。目前配电室排水工作已完成,持续进行烘干,对需更换的零件已进行采购,电业局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测,近日出具供电计划,待供电计划出来、采购配件安装完毕后进行正式供电。2、供水基本稳定,保证居民生活用水。3、由于使用临时电,受电缆负荷限制,小区目前交付使用的有11个单元每个单元保证一台电梯正常运行。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新乡市延津县今年3月份公开选拔5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前期笔试面试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到后期安排时就没消息了。目前,安排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没有安排,但是有些考试名次靠前的没有安排,后面的安排了,请问是怎么安排的,没有安排的人员下部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延津县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延津县为进一步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广泛选拔优秀年轻人才,加快推进“五个延津”建设步伐,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于2016年2月面向全县公开选拔50名乡镇副职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此次乡镇党委换届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这三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经筛查,选拔出的50名人选中,有11名同志符合省委换届文件精神,已安排到乡镇任职。对于不符合乡镇任职条件的,按照人岗相宜、岗位匹配的原则,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优先安排到经济工作和招商一线缺职的企事业单位任职,目前已安排23人任职。对于不符合条件且暂时没有合适岗位的,纳入县委的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我是2011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到新乡市一中工作,在学校的努力下,编制得到解决。从2014年8月份开始发国拨工资,但是到了2016年7月份,国拨工资仍是1300多元。文件不是规定实习期是一年吗,为什么我都两年了,还是发实习期的工资。说是正在解决中,但是没有明确的说法,也不知道该去怎么做,请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新乡市第一中学已将所反映的问题解决。目前,工资审批手续已办结,工资变动手续于7月报市财政局,工资将会在8月份兑现。
【网民留言】
谢伏瞻书记您好: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原武镇在征用博口线用地时,原武镇党委书记赵X支持村委干部李X银将涉及的4座桥梁赔偿,其他桥涵的赔偿款也不知去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平原示范区纪工委查询,原武镇财务部门对征地业务必要开支,一律由村两委主要干部、区长、包区领导等至少三人审批签字,最后由镇长签批给村支书, 网民反映的桥梁赔偿款问题属征地业务必要开支,根据上述的财务管理制度,此问题不需要向赵X汇报拨钱情况,赵X对此事也并不知情。目前,平原示范区纪工委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网民留言】
8月2日,到现在舞阳县仍没有发放全县教师2016年上半年的绩效工资,而且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的调资增资的补发部分至今也没有发放到老师们手里。上级部门领导对舞阳县这种懒政怠政行为有没有处罚措施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舞阳县调查,2016年1-6月全县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已通过工资统发系统按月发放到每个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按照国家、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标准要求,6月底开始进行审批,目前已审核完毕,将于近日发放到位。2014年10月到2016年5月的增资部分也在审核中,将于近日发放。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我是漯河市郾城区一位老教师,最近看到太多不平事,忍无可忍才给你留言反映耳闻目睹之事,郾城区海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有一家酒店叫皇家苑(郾城教育局向西300米),有一家培训机构叫优学教育,租用了这家酒店,吃住一条龙,这是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补习班,他们联合郾城第二实验中学和镇中的六位班主任非法办学,周边乡镇中学的班主任也把自己的学生带来,与学生同吃同住,按比例分成,人数大约有300多人,白天上课还好。晚上一些学生在住室喝啤酒,唱歌,严重扰乱周围居民生活。我们给教育局反映,他们说无证办学不属于他们管辖,我们给纪检部门反映,他们说属于教育局管。黑心老板联合在校老师为了一己之利,违反有关规定有偿补课,师德何在?主管部门对分内之事不管不问,该承担什么责任?老百姓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郾城区调查,优学教育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属无证办学。7月21日,区教体局组织专人到优学教育辅导班现场,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未发现有城关镇中和实验二中老师参与授课、办班。目前,区教体局已责令优学教育拆除招生标语横幅,并对现有辅导班予以解散;责成区实验二中、城关镇中认真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办班情况自查,签订自查保证书,如发现该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办班等行为,将追究该校领导的监管责任,并对涉事教师依规予以处罚。同时,针对网民反映问题,区教体局进一步加强《郾城区关于严禁教师从事收费补课办班的若干规定》的宣传,加大对辖区内无证办学现象的巡查打击力度,杜绝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授课。如网民发现无证办学或在职教师办班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0395-3325198予以举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张店镇牛二门村的一个贫困家庭的一名应届毕业生 ,今年25岁,我于今年七月份毕业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英教三班 . 从小父母就省吃俭用、含辛茹苦供我上学,希望我能成为一名自立、自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也不负众望,从小学到高中,再到大学,我都以优秀的成绩回报所关心我的人。如今毕业了,我下定决心通过招教考试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在大学期间,学校组织过两次在校任教的实习。一次是在广东省惠州市东升实验小学;一次在我村的公办小学做代课老师,实习期间,一直深得校领导及学生们的好评,因此我更有信心成为一名人民教师。 6月25日,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所有在外实习生回校领取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但老师通知我说我的教师资格证书不予发放,原因是我的一只手有残疾,这一说法我实在难以接受。我的一只手虽然有些不灵活, 另一只手是健康的。这个问题从未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学习,仅为此原因,就不给我发教师资格证,对我个人而言,有失公平客观也带有歧视行性质。由于学校本身就发教师资格证,在我入学到结束期间,并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说没有资格成为教师,现在毕业了,却取消了我的教师资格证,实在对我不公平。恳请省领导们对我的事情给予关注,还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准时发给我教师资格证书,让我能够及时参加今年的招教考试,也好宽慰一下为我操碎了心的父母及我多年付出的努力。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教育局回复如下:您系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2016届英语教育专业三班学生,目前已经办理毕业手续。由于您在2016年应届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时,被医院体检中心认定为外科不合格(“右腕关节畸形活动受限”,结论为外科四肢项“不合格”),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多次与河南省教师资格证管理中心沟通,并将您的情况向省教育资格管理中心说明,但省教师资格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没有核发教师资格证。学院系部有关老师已向您及家长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反馈了情况。
【网民留言】
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买房了。是漯河双河置业的威尼斯国际花园,本来是2015年10月交房,可到现在也没着落,不但没有进展,反而停工了,赔偿金违约金也没个像样说法,多次找售楼部,一直推辞说资金不到位,找金都徐新建,给承诺2016.7.10大动工,继续,可到现在也没动静,请给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调查,威尼斯国际花园由漯河市双河置业开发建设,一期整体工程进度已经完成90%。经市房管局协调,该开发公司承诺于2016年8月底前恢复施工,确保在与业主承诺的2016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并且已与业主协商好违约补偿办法。
【网民留言】
我是舞阳县莲花镇的有线电视用户我们这里的信号经常不清楚,经常见有人维修还是不清楚,我们何时可以看上清楚的电视节目么?有线电视数学化转换何时可以进行到莲花镇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舞阳县调查,豫广网络舞阳分公司已安排莲花镇维护人员进行检测维修,并增强信号质量,确保用户的有线电视信号清晰稳定。该县有线电视整体转换工作于2016年1月启动,目前城区已经转换结束,8月底将启动乡镇农网的数字转换工作,力争2017年底全部完成。
【网民留言】
陈省长,你好,我是信阳市一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普通市民,我在信阳市房管局办理完房屋抵押登记之后,该部门违反《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9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违法将已办理过房屋抵押登记的房屋产权证留置在市房管部门不归还给房屋所有人,并收取档案管理费。上述文件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但是,我们与市房管局交涉之后,该部门仍然拒绝将房屋产权证发还给我们,这给我们日常办理水电过户,户籍登记,小孩就学等带来诸多不便。该条明确规定房管部门应该在做他项权利记载登记之后,发还房屋所有人,而市房管部门不知道出于何故,拒不执行该项规定。还望陈省长给予关注!
答复意见:
经市房管中心调查,网友与该中心达成共识,对办理意见表示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内乡县领导,夏馆镇领导你们好:1,内乡县夏馆镇西河社区,西南街社生产队,我们附近,手机信号非常差,都21世纪了,我们接个电话,还要到处找信号源,也是醉了。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解决问题。加装移动基站,增加4G信号源。2,西河社区游乐中心,承担着夏馆2万多人口居民的休闲,娱乐生活,而社区广场健身器材,年久失修,破破烂烂,给老人,儿童带来非常不便和重大安全隐患。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些器材的安全性,定时维护,积极向上级申请更换。谢谢。 村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7月27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内乡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内乡移动分公司召开网络工作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并安排技术专员入村通过实地测量网络信号覆盖情况。经查因夏馆镇该区域的居民私自违规使用劣质信号放大器的缘故,造成无线信号上行干扰,从而使该区域处于电话打不出去,或者电话时断时续的现象。若要解决此区域信号弱的现象需要拆除附近居民违规使用的信号干扰器。 目前公司网络部主管领导正在与使用放大器设备的居民协商,建议拆除或是更换更优质的设备,但居民不理解此事,问题正在协商解决当中。 欢迎你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河南省省道S201,永城市永涡路口至豫皖界,此路段因原拉煤大型货车碾压,导致路面年久失修,我就是沿线居民,此路段近几年已逐年变的泥泞不堪,甚至不如乡村公路,简直是不忍直视啊,直到近期我才看到省交通厅的批复文件,(豫交文2016-24号),既然省厅都已批复,谁能告诉我们这条路什么时候才能开始修,什么时候能修好,这可是沿线几个乡镇去城区的主干道,你们该去现场看看,记得8年前修的两年后变的坑坑洼洼一直到现在也没人管管,一条省道能做成这样,其中有多大的水份,按照现在说法,绝对是豆腐渣工程。
答复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永城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向市公路局调查,省道201线永涡路口至豫皖交界段改建工程全长28.382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7米,路面宽14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该项目计划采取PPP融资模式筹措建设资金,现正在与投资方洽谈,目前已对项目涉及路段进行拆迁,拟于近期正式开工。 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新乡县小冀镇七里营和107国道交叉口往东直到原阳的那条公路,原阳县和新乡县交界处有5公里的道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几米宽几十公分深的大坑,两边的路都修的特别好,但是这一段两边都不管,经询问,这里的任庄村等几个村庄原本属于原阳县,现在划归新乡县,但是修路新乡县就是不管,只把路修道高铁桥下的交叉口。两年了,都没有人管!不请领导调查一下,并尽快帮助百姓把这条路给修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获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留言反映的道路为新乡县道胡韦线(石武专线-新乡县与原阳县界)段。位于新乡县七里营镇任庄,是连接新乡县与原阳县的重要通道。该路段因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出行。 新乡市发改委于2016年5月13日对该路段修建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全长1.1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9米,路基宽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160.6万元,其中国省补助资金71.5万元、县自筹89.1万元。2016年7月15日已经完成招标,预计2016年8月3日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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