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下乡不容易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 发布时间:2013-02-16 14:00:08

网易的老板丁磊去养猪,在最开始的时候基本被业内作为一个笑谈,过了几年之后,大家开始比较严肃地对待这件事,而且也看出来人家丁磊之所以是好的企业家,确实跟其他人思维不太一样。这几年的趋势越发明显,那就是农产品的种植、饲养与销售,将会越来越成为高利润行业。

实际上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开始考虑或者已经实施了对农业项目的投资,鉴于咱们这里的政策落后性,在最近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后将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采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订单农业等方式。

听见引导这个词儿就让人头疼。资本这种东西是有嗅觉的,哪里有利润就会到哪里是基本的商业社会常识。有鉴于现在农产品的价格持续走高,以及食品安全让国人越发地重视,早就有企业开始进入这个领域投资,丁磊养猪不算什么,他之所以能够被视为标杆是因为互联网与养猪这件事反差过大而已,这就像超模忽然去做了公交车售票员,而还有不少企业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早就开始了农村的圈地运动。

其实对于工商企业到农村投资,最需要的不是引导,而是解除这方面的捆绑政策。其中最应该解除的就是土地所有权限制。

很多有意到农村投资的企业都知道,现在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土地的产权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农村土地并不属于个人,而是集体所有制。这个集体所有制与城市土地国有制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并没有真正的产权人,变成了谁管理谁所有。虽说有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但依然是产权不够明晰。

农村土地想要在工商业的大投资中产生效益,就必须进行规模化经营。集体所有制在这方面有它的好处,比如说跟一村、一乡谈好了,就能弄到大片的经营农地,但出问题往往也在这里。由于利益并没有直接回到农民手上,被所谓“集体”管理者截留的状态屡见不鲜,很多以承包形式进行的农业投资都会遭遇农民的反对,严重的还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最终导致投资失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企业投资经营了一段时间,当地集体所有者眼红其利润,强行收回农地,导致大量纠纷就此产生。这些因为产权不清晰所引发的问题,让很多企业并不敢加大农业的投资。

鉴于目前我们所实行的土地所有制度,马上进行私有化确实不可能,只有进行某些具备私有产权形式的改革,才能真的盘活农村土地,比如说永佃权,也就是在法律上依然还是集体所有制,但在使用权上进行永久化归属,然后赋予拥有这块地永佃权的农民本人对土地的处置权。

这种永佃权的产权认定对于中国城市化进程也是有好处的。现在农村的空巢状态严重,而土地的收益往往不足,进城务工者又很少能享受到城市的各种社会保障,如果能够把永佃权所带来的收益直接给农民,除了在城市工作的收益外,还可以补充农村社保的不足,解除其后顾之忧。

如果还是担忧工商企业大量兼并农村耕地、剥夺农民利益,我们倒是不妨反过来看这件事:工商企业如果在永佃权的框架下有偿使用农村耕地,比起那种顶着集体所有、实际是管理者所有的实质性兼并,至少还是要好得多,农民得到的利益也会大得多吧。这种担心本身就是伪问题,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下的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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