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约车征求意见稿出炉 需要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半年以上

来源: 作者:王婕 点击: 发布时间:2016-10-10 09:22:26

人民网杭州10月9日电 (王婕)继昨天下午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地同步发布了出租车行业改革以及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后,今天下午杭州也举行了网约车管理政策座谈会。会上,《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出炉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相比北京、上海“网约车”司机要求必须是本地户籍,征求意见稿中杭州则要求是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

成为网约车的条件有哪些?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要在本市注册登记,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不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不安装顶灯装置。

对司机的要求方面,杭州的政策更为宽松,可以是杭州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也可成为“网约车”的司机。有三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申请考试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杭州网约车将在数量和价格方面实行市场调节。不单独新增网约车小客车指标,不设置网约车专用牌照号段。网约车需要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出租汽车发票;运价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该征求意见稿也对私家车合乘做了规范,合乘出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合乘需要驾驶员预先发布驾驶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免费互助或仅分摊部分出行成本,需要分摊出行成本的,按照只计程不计时原则,驾驶员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出租车运价的一半;而且每辆私人小客车或每个驾驶员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

据悉,《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于明天正式公布,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责任编辑: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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