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公里奔波,只为服刑人员入矫

来源: 作者:张驰 点击: 发布时间:2016-12-28 10:23:36
原标题:四千公里奔波,只为服刑人员入矫

  在从甘肃回天津的路上,接到同事传来“姜春良已来报到”的信息,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科长解永强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为追查即将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姜春良的下落,解永强与同事张鹏、检察官仇虎明一道组成追查小组,两次翻越秦岭,行程4000多公里,这个消息对处在身体、心理高度疲惫期的他们而言,是最大的慰藉。

  事情还要从今年8月说起。当月9日,甘肃人姜春良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但当月下旬,姜春良电话关机,处于脱管状态。

  经与法院协商,西青区司法局决定主动出击,启动追查程序,并邀请西青区检察院派员监督,就出现了上文所说的追查小组。

  “西青区司法局虽然已将有关姜春良的法律文书退回法院,履行了工作职责,但是如果不查找,不启动提请撤销程序,罪犯将逍遥法外。”西青区司法局副局长吴士亮说。

  西青区司法局局长强万岭认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是社区矫正的应有之意,追查则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主动作为”。 

  不过,追查从一开始就陷入僵局,在姜春良工作过的公司及其居住地查询,追查小组没有得到任何线索。

  追查小组调整方向,决定从其老家入手查找线索。通过调阅姜春良档案资料,他们得知姜春良的母亲还在甘肃居住。经过会商,追查小组决定西进甘肃,寻找线索。在当地向导带领下,3人第一次翻越秦岭。经过几个小时跋涉,他们在天水找到了姜春良户籍地所在村。

  追查小组找到姜春良的叔叔,向他析法理,说明姜春良不去社区服刑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姜春良的叔叔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10多年前,姜春良母子俩就到了陇南,他偶尔还会跟姜母联系。在追查小组一再要求下,姜春良的叔叔带着他们从天水赶到陇南,由于两地之间隔着秦岭,他们还要再次翻越。“明知路十分难走,但还是得咬牙坚持。”仇虎明说。

  考虑到姜母不想让村中人知晓其儿子犯罪的心理,追查小组主动提出见面地点可由她来定。见面后,姜母顾虑重重,追查小组告诉她,作为母亲,协助查找是她的法定义务。

  “孩子的罪行不严重,否则也不会被判缓刑,浪子回头金不换,作为母亲,要在关键时候引导他走正道,追查人员千里迢迢到甘肃,是追查他,更是挽救他。”解永强事后分析可能是这段话打动了姜母。

  “你们放心,我一旦有孩子的信息,会第一时间通知孩子去报到。”姜母答应。

  于是,在追查小组回程的路上,就传来了姜春良主动到司法局报到的消息。(文中姜春良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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