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教训”无轻重 弟弟顶嘴丧性命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 发布时间:2013-03-29 10:02:16

  “看完《弟子规》后,我觉得弟弟对母亲不尊重,想教训教训他,没想过会打死他。”28岁的王安,昨天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在一中院出庭受审。

  庭审中,王安多次提及与弟弟相处融洽,却因一次争吵,对其下狠手;作证时,继父黄四万怒称和王安“没什么关系”,但之前曾把他当亲生儿子般对待。一场血案后,本来和睦的一家人,如今弟弟死亡,哥哥被抓,夫妻俩反目成仇。

  王安是内蒙古人,早在他7岁时,父母离异,之后一直跟着奶奶生活。直到2009年,25岁的王安来北京,和亲生母亲一起居住。此时,母亲和继父黄四万已结婚十多年,还有一个儿子。他们一起住在一个大院里,父母住前院,兄弟俩住后院。

  “2009年是我第一次见弟弟。”王安在供述中称,弟弟比他小12岁,当时还在安徽安庆读书,只有寒暑假才放假回北京。王安和母亲一起生活后,就跟着他们一起搞装修。虽然与弟弟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关系很好。王安说,母亲平时对兄弟俩都一样,没有偏爱。

  弟弟喜欢上网,玩游戏。为了有个人看管他,2009年底,父母让王安去安庆陪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我给弟弟做饭,照顾他的生活,相处得不错,没打过架。”王安说。

  2012年1月底,王安离家到外面找工作,“我妈脾气暴,老说我笨,我也不顺着她。”其实王安没走远,就在离家步行十多分钟的一家农产品合作社打工,他想着等母亲气消了就回去。

  2012年2月21日19时许,王安想回家取几件衣服。当他回到房间时,看到弟弟的电脑屏幕上,显示的又是游戏的画面,就忍不住教训他:“别老玩游戏,好好学习,别像我这样,给别人打工。”但弟弟一句“用不着你管,妈都不管你,把你轰出去了”激怒了王安,他从床底拿出一根空心铁管朝弟弟胳膊打去,期间弟弟还一直和他犟嘴,并说了几句难听的话,王安就朝着弟弟的头打了两下,将其打倒在地,扔下铁管就走了。

  “我走的时候,他没流血,还在说话,我没想打死他。”王安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把弟弟打死了。案发当天,正好单位给新员工发了《弟子规》一书,王安看到有几段涉及孝顺父母的,就想到弟弟对母亲不尊重,对母亲的好不领情,撞见弟弟又玩游戏,就想教训教训他。

  王安的继父黄四万,离庭审开始前半小时已经到达现场,一言不发地坐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的席位上。黄四万要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同时出庭作证的,还有公安机关的鉴定人。这是新刑诉法实施后,首次安排证人和鉴定人同时出庭作证。

  当法官问及原告和被告人是什么关系时,他立即果断地回答“没什么关系”,语气里流露出不屑和愤怒。

  黄四万在作证时表示,在和王安的母亲结婚时,他根本不知道她还有个儿子,是最近这几年才知道这个情况,不过他还主动提出让王安和他们一起生活。“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没有偏爱兄弟俩谁。”黄四万说。

  但亲生儿子被王安打死后,黄四万已经对这个家庭和继子没有了任何留恋,他向王安索要15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并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在法官让他回忆发现儿子死亡的情形时,黄四万突然目露凶光,指着王安爆粗口。与此同时,坐在记者身旁的一位女士也向黄四万投去愤怒的目光。休庭时记者证实,这位女士是王安的大姨,是替王安的母亲来现场的。

  “我妹身体不好,也害怕,她太惨了,现在啥也没有了。黄四万太狠了!”王安的大姨泣不成声。记者从她口中得知,黄四万后期对她妹妹也不好,两人经常吵闹,案发后,两人已经反目成仇,目前没有离婚。

  公安机关的两名鉴定人证明,王安虽然内向、话少,脾气急躁、易生气,性格有缺陷,但没有思维障碍,也没有精神异常表现,不构成精神疾病,所以具有完全的刑事能力。

  律师说法

  人与人相处有界限 “为他好”不能变强迫

  曾经关系融洽的一家人,如今反目成仇,这种悲剧屡见不鲜。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凝表示,人与人相处在法律上是有界限的,任何人都不应该以强迫或暴力的手段去勉强、伤害他人。

  刘凝说,在家庭关系里,大家相处都有一个“为他好”的意识,比如父母教育孩子好好学习,就像此案里哥哥教训弟弟,也是抱着这种心态。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心态。“但是,无论教育也好,‘为他好’也好,这只是一个单方面的动机,人和人相处是有一个法律界限的,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记者 骆倩雯 )

  (北京日报 骆倩雯)

(责任编辑:编辑)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媒体稿件旨在传播更多有益信息,并不代表同意该观点,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在本网博客/论坛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