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朱建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体系

来源: 作者:本台编辑 点击: 发布时间:2018-03-03 19:00:40
来源:中华儿女新闻网编辑:李如是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我国在全面促进科技创业转移转化方面密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划,包括:2016年国务院颁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年教育部和科技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印发的《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中科院印发的《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上图:全国政协委员、奥克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
  全国政协委员、奥克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表示,这些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文件,仍然普遍是以大学或科研机构为技术转移主体。去年9月国务院刚刚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中,思想有所解放,提出了“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但是,在谁是技术转移主体方面,仍然模糊不清地停留在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的“平推”阶段。
  朱建民说:“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论断,并明确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上升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由‘相结合’到‘深度融合’,不仅是程度上的提升,更是质的变革,从体制机制上为全面促进我国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明了改革方向,充分表明了中央对我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定位。”
  为此,朱建民结合过去三十多年的科技开发与技术转移转化的实践经验和深入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新思想、新精神,全面提升对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的战略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做为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建设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方案中,充分确立企业在我国技术转移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统筹国家技术转移的各项扶持政策,全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企业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建设,解决好长期困扰我国技术转移转化接力中最后一公里难题瓶颈。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技术合作、技术人才引进和开展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国产化。
  三、设立《国家级企业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专项计划》,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集团设立企业技术转移中心。企业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定位是围绕企业的发展有效管理企业内部技术的流动,吸纳企业外部的科研机构包括院所、大学以及国外技术资源向企业的转移,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供给。企业技术转移中心的运行机制是通过建立技术信息共享平台、技术合作研发平台、成果转化投融资平台和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提高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转化的效率和成功率,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优先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为了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应该优先重点支持辽宁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级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并将其纳入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计划,支持辽宁开展先行先试,发挥其引领带动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的重要作用;应该重点支持辽宁一批制造业企业建设服务企业主业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转移机构,并将其纳入科技部组织实施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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