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版权的现实思考
鉴于近年来一些报业集团所属报刊社、出版社及新闻网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出现侵害他人版权事件,而且转载图片、链接视频等版权纠纷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促使报业摆脱侵权纠纷的困扰,实现自身版权利益的开发与维护,笔者选择了国内一些报业集团作为研究对象,以点概面地分析我国报业集团版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指明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当前报业版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侵权纠纷时有发生
近年来,报业集团版权纠纷多发,侵权责任人包括报社、出版社和新闻网等单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报刊和新闻网站等未经许可刊登或转载他人文章图片,随着业务扩张也出现了视频链接侵权诉讼。整体来看,纸媒侵权纠纷相对减少,网络侵权增长较快且危险较大。
在以往结案的诉讼中,由于侵权事实比较清楚,法庭上没有任何谈判筹码,因而不得不接受和解赔偿的结局,每张图片报业集团支付的赔偿金从800元到2000元不等。而且目前的起诉主体是一些个人“诉讼专业户”和图片公司,批量诉讼纠纷明显增多。这不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影响了传媒公信力。
2.版权开发收益较少
目前,国内各家媒体单位创意资源的版权价值收益相对较少,主要收益来自与门户网站的合作。如一些综合门户网站每年给报业集团5-10万元,换取新闻的数字转载传播权,低廉的版权使用费显然无法体现产品的价值。而且随着门户网站新闻影响日盛,信息选择日趋多元,微薄的转载费用也难有保障。此外一些网站非法转载报业集团新闻,但由于数量较少或出于扩大影响等因素考虑,报业集团并未从中获得太多收益。
报业侵权频发的主要原因
总体而言,造成报业侵权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员工版权意识相对较差
从调研情况来看,一些报业集团员工不仅无法辨别侵权与合理使用的界限,甚至都不具备一些基本的侵权常识。如在图片使用方面,一些报业集团已经向图片公司购买数据库,但采编人员在使用图片时却不从专用账号下载,直接从网络上下载或转载。在视频链接方面,对嵌入式链接构成侵权的法律规定缺少了解。因此,相对淡薄的版权意识成为侵权频发的主要原因。
2. 信息传播的数量和速度要求造成侵权危险
报业集团大规模、大批量产出新闻,信息生产时间紧迫,往往造成新闻采编人员无暇顾及版权问题。当下报业更注重新闻的可读性,大量采用图片成为必然,由此引发的版权纠纷也必然增多。尤其是随着新闻网业务的不断扩增,巨量信息生产也必将产生诸多版权问题。
3. 外部环境因素
同传媒集团内部版权意识较差相反,企业外部版权人维权意识渐渐增强。一些摄影师、图片公司和网站极为重视版权,甚至出现版权诉讼专业户,更有摄影师凭借一张图片打官司赢了近500万元的案例。一些图片公司和视频网站也运用法律手段积极维权,在获取赔偿的同时,也通过协议等方式扩大公司的版权影响力。
改进报业版权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版权保护和规范“合理侵权”
就整个传统媒体而言,能够在目前的媒介环境下运营版权并取得开发收益的仍相对较少,但做好版权保护规避侵权却成为各家报业集团始终恪守的原则。我国报业集团需结合自身情况,充分借鉴国内外报业版权管理经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在传媒业存在互相抄袭的版权乱象下,在规避侵权的同时,也需要规范业务中的“合理侵权”。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强化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与合作声明
当前一些报业集团新闻上网后的版权声明过于简单,只有类似“某某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的简单声明,有些报业集团的官方新闻网则除主页附有简单声明外,点击具体新闻后则没有版权声明。类似新闻作品版权声明的强化,可以参照大众报业新闻网,其版权声明内容包括明确本集团新闻版权归属、转载要求、责任追究、本报转载其它媒体作品版权事宜及版权业务联系等,而且每篇新闻作品的网页下都附有统一的版权声明。
在版权合作声明方面,可以参照新京报网在集团网站发布版权合作声明,将集团产品分为常规内容、特色内容、杂志内容和往年内容产品,标出转载价格。在具体内容方面可以效仿新京报网按A、B、C、D叠等分专版类别标价,寻求版权收益最大化。
2. 报业集团各媒体部门应加快制定版权指引
版权业务需要专业指引,各媒体单位不能停留在“集团新闻采编法律指导细则”这个较为宏观的制度层面,应结合自身业务实践,制定相应的版权使用指南。这种指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版权知识普及,而是针对企业版权现状给出实践操作引导,主要目的是通过内容指引防止“诉讼专业户”的恶意版权纠纷,防止重点“版权雷区”。
一是强调报业集团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明确版权保护对于开展传媒业务的重要性,鼓励开发优秀版权作品,对于操作不规范造成侵权者则要按照版权规范原则予以惩处。
二是界定版权使用范围。明确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版权适用范围,强调新闻业务中对他人版权资源须按照版权合同的要求规范性下载使用。
三是明确版权侵权的责任人。明确要求各单位实行版权责任的分级负责制,将具体版权责任人落实到值班总编辑、部门主任、版面编辑、栏目编辑等,明确部门负责人必须承担连带版权责任,出现版权纠纷则层层分级追究。如报纸刊登图片需要负责人签字,签字后侵权则与作者无关,由集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追究签字负责人的版权责任;反之则由作者个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针对采编部门、广告部门人员流动过大的现象,应该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防止出现当事人离职无法确定处罚对象的情况。
3. 提升员工整体版权意识
鉴于目前版权纠纷屡有发生的现实,当务之急应加强培训,提升员工版权意识。这不仅可以规避当下频发的版权纠纷,也可为将来报业集团版权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但这种培训应规避以往流于形式的做法,应该落到实处。具体开展可以参照以下三种:
一是定期聘请版权专家。媒介环境变化太快,在信息传播中经常会遇到前所未有的版权诉求,因此应结合国内外最新发生的媒介版权纠纷案例,及时聘请外来专家或传媒集团法律室专业人员予以解读,使版权学习和版权知识培训常态化。
二是围绕企业核心业务编制版权知识解读手册,由集团办公系统统一发送,为员工具体业务操作提供指导。手册内容主要以媒体常见侵权现象解读为主,分析原因提出具体规避方式。
三是及时共享近期国内外版权纠纷的案例,尤其是集团内部发生的侵权事件,在给员工带来警示的同时也能起到保护版权的宣传作用。集团内部的版权纠纷可以通过集团官方通报批评,也可经由集团办公系统内部传送。总之,扩大宣传力度,使侵权事件形成警示效应才是目的。
(二)强化版权资源的战略性管理与开发
版权资源不止于保护,更应强调系统开发。因此报业集团在强调版权保护的同时,更应强调以版权管理为切入点,提升业务的专业水平,鼓励内部的创新精神,形成优秀创意多点开花的全新局面。然后围绕优秀创意选题展开深度版权开发,形成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提升企业整体收益。
1. 以版权管理为出发点提升专业水平和创新精神
强调版权责任并鼓励版权创新将会提升传媒企业的专业水平和创新精神,从而催生优秀创意和作品。强调版权保护责任的承担,将会杜绝员工肆无忌惮使用他人作品的现象,迫使员工在业务中全力创新,形成企业自己的版权作品。同时受版权鼓励机制影响,一些有能力的业务人员将会脱颖而出,催生出一批优秀的创意内容。如在采访阶段,鼓励连续性的独家深度报道,在编辑层面,则鼓励创立专业性的栏目。这些深度独家报道和专业栏目的品牌影响,将会成为报业集团未来付费阅读业务的生力军。由此而产生的版权获益示范效应,也一定会催生出一批优秀的创意和创意人才。
2. 强化优秀选题的深度版权开发
通过版权的深度开发,一个优秀创意或能振兴一家传媒企业。就时效与表达立体性而言,虽然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已无法相比,但传统媒体有着广泛的信息来源,具备产生优秀作品的土壤。传统媒体诸多优秀选题创意并没有深入挖掘,反而在报道后成为其他媒体选题的线索。可以看出,报业集团“有创意没开发”版权收益较少,创造积极性较低。因此,应集中力量利用信息优势生产精品内容,从而为创意资源版权的深度开发提供智力支持。
就具体版权开发而言,无论是一般网络转载、光盘或数据库出版,还是iPad等平板阅读版权销售的实现,都仅停留在报刊传统业务的数字延伸层面。报业集团应以全媒体出版平台为契机,整合集团的传播资源,全面开发优秀选题的附属版权价值。如记者在采访中触及特别感人、离奇、震撼等吸引受众眼球的选题时,也可将其作为集团潜在的版权开发选题。另外,延伸的翻译权、汇编权、影视改编权、连载权等演绎性开发将成为集团收益的来源。而优秀的纪实性、知识性选题资源,还可以开发成有声读物或视频,成为集团的版权资源。在集团网络资源实现科学整合后,汇集全媒体采访的视频等资源,建立集团版权资源库。与优秀影视公司合作改编加工吸引受众的优秀选题,制作成剧本或销售改编权。此外,传统报刊出版集团所积累的历史文献,也可成为版权开发的重点领域。
3. 加快制定企业版权战略规划
传媒企业创意资源的版权管理与运营需要长远的战略规划。报业集团在制定新的集团发展战略时,要充分考虑到创意资源的版权运营议题,力争从版权制度体系、版权技术平台、版权文化建设等层面为版权业务打造一个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生态环境。如在版权制度层面,使版权登记、版权奖励等管理规范化,做到版权业务有规可循;在版权技术层面,打造版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版权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在版权文化层面,强化企业版权形象,形成企业品牌版权资源等等。通过以版权为核心的业务战略规划,激发全体员工的创造积极性,带动传媒企业各项业务有序前行。
(作者:深圳报业集团博士后,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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