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44】四位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 作者:刘星 点击: 发布时间:2016-03-10 14:05:46

中国国际教育电视台讯(记者刘星):2016年3月10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上图:记者会现场(摄影 刘星)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回答记者,关于慈善法草案将如何规制,让善款实现善用?

王胜明委员说:“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些年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问题也不少,突出表现在你刚才提到的信息公开不够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慈善财产怎么能够把它看住、用好?这是慈善立法当中的重要内容。我讲讲信息公开的问题。目前慈善法草案总共有12章,我最看重信息公开一章,善款怎么能够看住、用好?慈善行为怎么规范?一靠自律,二靠严管,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慈善法在许多方面对信息公开作出规定:一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在于信息公开;二是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比如为什么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还剩下多少钱等,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必须定期公开;三是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四是规定了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我讲的是信息公开,除此之外还有民政部门的监管、现场检查,要求对不合理的用处、支出作出说明等,对慈善组织本身也提出了许多要求,这些慈善法草案中都有规定。所以,我认为慈善法通过后,如果我们国家的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我国的捐赠数额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极大提高。


上图: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摄影 刘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回答记者,关于怎样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

郑淑娜委员说:“这几年特别强调要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当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常委会特别强调的。怎样发挥代表的作用呢?一是在大会上要提交法律案,由代表审议。二是在常委会审议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举个例子,去年修改的刑法修正案(九),法工委在起草这部法律草案时,对代表提出的81件有关修改刑法的议案逐一进行研究,认为能够取得社会共识的都写到这部法律草案当中。我们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听取十几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特别是去年立法法的修改,充分尊重代表的意见,代表提出了一千多条意见,我们都逐一研究,在立法法当中做了很多重要的修改,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在审议过程当中,取得社会共识的,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就把它写到法律当中,由常委会表决通过。很多事例来说明人大在立法工作当中发挥主导作用。


上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摄影 刘星)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回答记者,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将重点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乌日图委员说:“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也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这部法律由财经委员会从2013年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修法工作。修法的内容主要是针对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负担重、技术研发能力弱以及维权难、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等这样一些问题,对现行法律做一次比较全面的细化和补充。目前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草案已经形成,按照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准备今年10月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现在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进行最后阶段的草案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当然也希望在座的媒体关注这部法律。”


上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摄影 刘星)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回答记者,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常委会立法的情况?

袁驷委员说: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来看,我国的土壤环境总体上形势严峻、不容乐观,部分地方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的防治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直接或间接地会影响到我们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能否可持续发展。我国土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单行法律,使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监管的法律依据,亟待立法解决。多年来,全国人代会期间都有代表提出立法议案或者建议。对此,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经中央批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由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


上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摄影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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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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