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故事片(胶片、数字)送审须知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 发布时间:2013-04-11 14:01:35
  一、故事片(胶片、数字)混录双片送审步骤(初审阶段 内容审查):
  (一)程序:
  影片摄制完成后,先送混录双片审查,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混录双片(数字电影送HDCAM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在《影片审查决定书》中作出说明,通知制片单位。
  (二)混录双片(胶片、数字)送审须送交下列材料:
  1、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 带一套(送审BETA带需事先书面申请并经同意,且技术检查合格),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
  2、故事片(胶片、数字)送审清单一份(点击此处下载《国产影片(胶片)送审清单》《国产影片(数字)送审清单》),送审单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点击此处下载《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的公章;
  3、影片主创人员名单一份并附电子版(点击此处下载《主要创作人员登记表》);
  4、影片英文片名译名的报告(由备案单位提前书面报告,经同意后印制在中文片名下面);
  5、增加、变更出品单位或摄制单位的,须提前申报(附合同),并经电影局批复同意后,报送同意增加、变更出品单位或摄制单位批复的复印件;没有提前申报的,须补报相应材料,出品单位、摄制单位数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须附合同;在字幕中出品人数量和出品单位数量须一致,且出品人数量不得超过出品单位数量。所有出品单位、摄制单位的变更须在领取公映许可证之前完成;
  6、故事片(胶片、数字)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
  7、交回该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原件或复印件;
  8、如故事片变更片名,须报送更改片名批复的复印件,须在领取公映许可证前变更;
  9、领取公映许可证片头时经办人的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

  二、胶片电影标准拷贝和影片数字母版送审(终审阶段 技术审查):
  (一)程序:
  该阶段所送缴材料全部纳入国家电影艺术档案管理,概不退还,请制片方自行做好母版留存工作。
混录双片审查通过后的胶片或数字电影送审,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标准拷贝或数字母版(影片片头须加龙标)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通知制片单位。数字母版通过技术审查后将由技术处的发放《数字电影技术合格证》及光盘;
  (二)胶片电影送审标准拷贝须送交下列材料:
  1、标准拷贝一套和一套通过技术审查的影片数字母版--松下D5或索尼HDSR等(片头都须加龙标),影片数字母版需同时报送《电影片数字母版制作送审单》(点击此处下载《电影片数字母版制作送审单》),须加盖制作单位公章;合格的数字母版将支付3万元补贴(详情见《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数字电影母版实行有偿收集的通知》)。
  如果不能同时送交影片数字母版,则送交标准拷贝两套(片头须加龙标),其中一套送缴广电总局电影局,另一套送缴中国电影资料馆并将中国电影资料馆的回执交电影局,该种情况则无任何补贴;
  2、影片DVD三套(中外合拍片四套)、Beta录像带全本、Beta宣传带(长度为10-15分钟)、终混八轨带各一套;(每份带子与包装盒的正面、侧面均须贴有片名及出品方的标签)
  3、定为民族语影片,须送国际乐效一套;
  4、洗印加工单位出具的《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点击此处下载《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
  5、故事片(胶片、数字)相关剧照若干或海报(1-2张)并附光盘;
  6、领取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
  (三)数字电影送审数字母版必须报送的材料:
  1、影片数字母版一套--松下D5或索尼HDSR等(片头须加龙标)(片头声音下载)并同时报送《电影片数字母版制作送审单》(点击此处下载《电影片数字母版制作送审单》),须加盖制作单位公章;
  2、影片DVD三套(中外合拍片四套)、数字高清带HDCAM带、BETA宣传带(长度为10-15分钟)各一套;(每份带子与包装盒的正面、侧面均须贴有片名及出品方的标签);
  3、定为民族语影片,须送国际乐效一套;
  4、相关剧照若干或海报(1-2张)并附光盘;
  5、领取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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