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难就业季大学生何不当兵去?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 发布时间:2013-08-26 10:03:56
      全国今年首次实行的夏秋季征兵工作已于8月1日全面铺开。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军队中来。据统计,截至7月31日,广东省通过省征兵网报名的男性人数已经上万,而女兵报名人数也已超4000人,人数之多为历年之最。今年恰逢“史上最难就业季”,配合各种应届生入伍的优惠政策的出台,大学生毕业入伍是否会成为应对“就业难”的一条“康庄大道”?

  调整征兵时间利于吸纳更多优秀青年

  据了解,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这是自1990年实行冬季征兵以来首次调整征兵时间。”省军区负责人介绍,主要是考虑到,近年来军队信息化建设加速发展,武器装备更新换代很快,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兵员。以往冬季征兵与夏季学生毕业相差近半年,征兵工作全面启动时80%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已经有了工作,容易错过参军入伍最佳时机。调整征兵时间,开通青年学生由“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有利于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政策优惠

  优惠一:就学优惠政策

  1.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优惠二: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优惠三:选取士官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记者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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