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认定青海省实现“两基”目标的意见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 发布时间:2012-11-08 10:32:06
 

  青海省人民政府:

  根据你省的申请,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11年10月13日至20日对你省“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根据督导检查结果,经我部研究,认定你省实现了“两基”目标。

  希望你省在实现“两基”目标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全局,促进基础教育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青海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请你省将《国家教育督导团对青海省“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在省内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教育督导团将视情况对你省“两基”巩固工作进行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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