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5岁花季女孩拦路抢劫2名小学生46元获刑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 发布时间:2012-12-25 12:53:26

15岁的花季少女,本应坐在教室里,却因交友不慎走上了抢劫的道路,坐在法庭被告席上。12月21日,皇姑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卜静透露,近年来,未成年女性犯罪呈现逐年增加趋势,今年法院就受理了18起涉及到未成年女性刑事案件。

拦路抢劫46元

今年15岁的小静,原是沈阳某中学学生。两岁时,小静母亲抛弃了父亲和幼小的小静,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由于父亲患有疾病,无法照料小静,小静被大伯一家收养。

虽然伯父一家能满足她的温饱,却在她的学习上帮不上忙,小静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不爱读书的小静自暴自弃,从上初中开始便经常旷课,和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混迹在一起。这些闲散人员都是未满16岁的孩子,大家总在一起吃喝玩乐,手头没有钱,就想到了抢劫小学生。

2011年5月一天,小静等7人来到皇姑区塔湾附近寻找作案对象。逛到塔湾公园时,小静等人看到迎面走来4名小学生,遂将其中2人拦下来。“把钱交出来!”看到对方没有拿钱出来,有人就上前打了对方几耳光,小静占角助威。随后他们从这两个小学生身上搜出46元现金,才放2人离开。

15岁女孩获缓刑

事后,被抢的2名小学生经鉴定为轻微伤,小静等7人被警方相继抓捕归案。其中,有2人由于未满14周岁,警方未予以追责。小静等5人涉嫌抢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小静等5人家属纷纷出面找到受伤的学生家长,积极赔偿给了9000元,才取得对方的谅解。

小静的其他同伙分别被判了缓刑,刑期最长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最短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作为同案的小静虽然没有动手打人,但由于她占角助威喊话也被列为主要犯罪嫌疑人。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静等人采用暴力手段殴打他人并致人轻微伤,搜身抢走46元,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考虑到小静未满16周岁,且积极赔偿被打小学生2000元,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庭审前后,法官多次与小静谈心,加之伯父伯母的教育感化,使小静认识到不爱读书还有许多出路,要用正确的方式生活。

孩子需要多关心

皇姑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卜静告诉记者,未成年女性犯罪呈现逐年增加态势,犯罪的种类也在拓宽,“以前多集中在盗窃案,现在还有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女孩子单独犯案的不多,大多数都是参与者,属于从犯。

这些女孩走上犯罪道路,都和家庭有极大关系。有的是隔代教育,有的是父母离异,还有的孩子父母只忙于工作或生意,而没有精力照顾孩子,孩子成了无人看管的留守儿童。由于无法得到父母的关怀引导,很容易走错路。另外,来自社会上的各种诱惑,特别是网络游戏的毒害,也是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的诱因之一。

卜静认为杜绝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办法,就是要给孩子一个稳定而温暖的家庭环境,教育培养孩子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另外,家长对孩子的照顾不能仅仅局限于解决温饱,更重要的是密切关注孩子每个阶段思想变化,及时给予有效疏导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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